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Yao Lei 先生(出生日期:1987年,国籍:中国,地址:中国山东省泗水县泉林镇柳河峪村154号),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陈氏邯嫣(Trần Thị Hàm Yên)女士与被告 Yao Lei 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一审的判决书中决定:受理阮氏锦秀女士的离婚申请。

- 关于婚姻关系:准许陈氏邯嫣女士与Yao Lei先生离婚。

- 关于婚生子:陈氏邯嫣女士有权抚养其子陈玉明书(Trần Ngọc Minh Thư ,出生日期:2020年5月21日。Yao Lei先生不给养,但有探望其子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都不能阻止。陈氏邯嫣女士不要求Yao Lei负担孩子抚养费用。

- 共同财产:没有提出要求。

原告陈氏邯嫣女士有权在本判决书依法送达或公布之日起15天内提起上诉。被告Yao Lei先生有权在本判决书依法送达或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起上诉。

被告Yao Lei先生的上诉申请,请寄给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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