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HUANG WEI LUN 先生(出生日期:1980年,地址:中国台湾南投县水里乡上安村三部路9号),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陈氏明秋(Trần Thị Minh Thu)女士(出生日期:2000年,地址:越南芹苴市乌门郡泰安坊泰利甲小区)与被告 HUANG WEI LUN 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要求 HUANG WEI LUN 先生立刻联系我院,或者以书面形式对解决你与阮氏艳福女士的离婚案提出意见。相关文件必须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并寄给: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Số 17A, đường Nguyễn Văn Cừ, phường An Bình, quận Ninh Kiều, thành phố Cần Thơ, Việt Nam),电话号码:+84.292.3.820.067。

    本通知发表一个月后,如果 HUANG WEI LUN 先生没有联系我院,也没有提出关于解决此案的任何意见,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完)

相关新闻

反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