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Liu, Wen – Chin 先生(出生日期:1969年,护照号: 364880623 由中国台湾2024年01月11日签发,地址:中国台湾新北市土城区延寿里013邻延和路125/31号3楼)。

我院已经开庭审理黄氏美贞(Huỳnh Thị Mỹ Trinh)女士(出生日期:2005年,地址:越南芹苴市丰田县长隆乡长寿二村)与 Liu, Wen – Chin 先生的离婚案;并做出以下判决:

    接受原告人黄氏美贞女士的请求,准许黄氏美贞女士与 Liu, Wen – Chin 先生离婚。

    对于黄氏美贞女士与 Liu, Wen – Chin  先生的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我院不予解决。

    原告人黄氏美贞女士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15天内提起上诉。被告人 Liu, Wen – Chin  先生有权在判决书依法送达或张贴之日起的1个月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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