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Sun Houchun先生;出生日期:1970;地址:中国黑龙江省通河县富林乡双河村。

            我院正在受理原告张氏乐(Trương Thị Vui)女士与被告Sun Houchun先生的离婚案。我院特此要求Sun Houchun先生立即联系我院,即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或向我院送达表达其意见的文书,旨在解决与张氏乐(Trương Thị Vui)女士,出生日期:1985年,地址:越南芹苴市红旗县忠兴乡盛郭(Thạch Qưới)一号村,与Sun Houchun先生的离婚案。

            若本通知在大众媒体发表之日起一个月内,Sun Houchun先生不到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规定判决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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