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俊 -  
(VOVworld)- 越南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得到了全社会的支持。计划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成为了政府提出今后以效益与可持续为方向推动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前提。
开展新农村建设三年来,全国共建成了近5千个生产单位,平均生产效益提高了百分之20至30。各地取得的显著成果包括有效开展耕作地拼合交换,建立了红河平原各省商品化生产规划区,在九龙江平原推广“大型农田”、“ 农业机械化生产”等。目前,中央指定的11个试点乡已达到15至18个新农村建设标准。其中河内、广宁、北宁、海防、北江、老街、安沛、兴安等地,许多乡村达到高标准。红河平原、中北部地区一些省份共有950个乡达到10个标准以上,约占当地乡份总数的百分之18。
可以说,从所取得的成果看,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全国性广泛运动,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整个政治系统的积极参与,和全国农民的热烈响应。运动初步形成了新农村建 设中的一些创新模式,并总结出许多好经验,比如永福省人民志愿献出数千公顷土地用于建设公路和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太平省建昌县清新乡乡民热情参与献地建 路,给当地带来新的面貌。此外,很多生动的例子也表明,宣传工作对居民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非常重要。新农村建设国家指导委员会顾问胡春雄说:“一个正确的主张,如果居民不了解,认为事不关己,或为人作嫁衣,那么就不可能取得成功。新农村建设开展的时间不长,但初步成果表明,要根据一定的原则进行,而首先是主张要正确,其次是要大力宣传,让居民懂得,这事关他们的切身利益”。
新农村建设国家指导委员会的报告指出,在新农村建设19个标准中,规划是一项重要的标准,因为它是完成其他标准的前提。不过,开展新农村建设三年来,完成规划的乡村比例达百分之68,而原定目标是百分之百。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高德发说:“这是计划存在的一个问题。一些地方开展得不够严谨。各地规划能力不足,咨询组织工作不理想。不过,在近一万个乡同时开展规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今年,我们将继续指导和协助各地完成这项工作”。
目前,新农村建设国家指导委员会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调整、修改新农村建设标准。目前看,全国分七个经济区制定标准仍过于宽泛,同一个经济区 内,各地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也具有不同的特点,有平原、城市郊区、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因此,应用同一个标准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此外,一些标准定得过高,因此要对一些农村地区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收入、贫困户比例、农村劳动结构、农民自筹资金、企业参与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等标准。
为确保各项指标的可操作性,新农村建设国家指导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采用科学和贴近实际的方法,研究、补充、完善相关量化指标的概念、内容、范围和计算方法。在政府的正确政策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地方各级政府的良好配合基础上,越南新农村建设正向有效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移,为实现从民富国强为目标的工业化、现代化事业,为推动融入国际经济进程做出贡献。
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