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3次会议就三部法律修正草案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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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越南十三届国会三次会议6月6日上午继续分组讨论律师法修正草案、电力法修正草案和合作社法修正草案。关于律师法修正草案,许多意见认为,应规定律师业不得兼职,因为这可能影响其客观公正性,使部分律师不安心工作,也不符合国际惯例。也有一些意见认为,应允许律师业兼职,但不是所有行业人员均可从事律师业,而应局限于讲授法律课程的教师。大多数意见建议将律师培训期 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谅山省国会代表陈氏华生说:“在目前背景下,要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庭辩能力。我国的律师还缺乏足够的条件参与国际案件审理。2006年版律师法的一些内容已不符合现实情况,因此应作修改补充,一是扩大律师权限,其次是扩大律师的类别和组织 。”
关于电力法修正草案,大多数意见认为,目前电力部门仍存在垄断现象。许多意见支持保留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省级和中央直辖市 电力发展规划,取消县级电力规划。对未通电网的偏远地区、边境地区和海岛地区,现行电力法规定,当地人委有权决定电价,以确保电力单位的合理利润 ,但这将使这些省市遇到更大的困难。因此应修改这一规定,即应由政府 向未通电力网的地区提供帮助。安沛省国会代表阮龙平说: “应将电力发展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其 规划期应为十年 加十年,五年太短了。电价应采用市场化机制并由国家管理调控。如果仍延用现行电力法,即电价须报政府批准,那么将缺乏灵活性。因此 应对电价成本构成进行说明,否则在法律生效后,国会将无法进行监督。”   
  下午,国会代表分组讨论合作社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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