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WANG YUNG HSIN先生(出生日期:1984年3月6日,地址:中国台湾苗栗县头份市广兴里005邻广兴路131/1号,我院正在受理阮氏秋霜(Nguyễn Thị Thu Sương)女士(出生日期:1998年1月16日,地址:越南芹苴市红旗县中兴乡盛富1村(现为芹苴市中兴乡盛富1村))与WANG YUNG HSIN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要求 WANG YUNG HSIN先生立即直接联系我院,或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自己对此案的意见。收件者请记: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Số 17A, đường Nguyễn Văn Cừ, phường An Bình, thành phố Cần Thơ, Việt Nam,电话:+84.0292.3.820.067),以解决与阮氏秋霜女士的离婚案。
本通知发表30天后,如果 WANG YUNG HSIN先生没有联系我院,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关于当事人缺席的规定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