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在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11次会议上作的政府报告指出,2012年反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但腐败现象并未受到有效遏制,腐败形 势更为多变,并造成严重损失。关于这个问题,政府总监察长黄风铮最近强调,反腐工作仍将是党和国家的首要任务,并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

政府总监察长黄风铮在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11次会议上作的政府报告指出,今年立案、调查、起诉的腐败案件比往年有所增加。报告说,“腐败犯罪现象并未受到有效遏制,且形势更为多变,并造成严重损失,主要涉及银行、金融、基建、土地管理、国有集团和总公司,造成国家资产大量流失”。关于这个问题,黄风铮强调,尽管反腐败工作受到高度重视,但腐败现象一直屡禁不绝。他说:“最近几年,特别是今年,党和国家及各级、各部门和全国人民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有力抑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具体是,今年,我们开展了多项配套措施,如个人财产申报,提高领导人责任,加大查处腐败案件力度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受到遏制。调查机关共受理案件327起,涉案人员822人,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多80起,涉案人员多200人。 可以说,党、国家、各级各部门和全国人民的政治决心大,措施十分得力”。
黄风铮表示,在开展反腐败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限制,这也是目前腐败现象严重的原因所在。如有关预防和处理腐败案件的政策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订了个人财产申报、轮岗、追究腐败案件发生单位领导人责任,国家机关采购专项账户等制度,但未得到有效执行。因此,有关机关将加强开展上述各项措施,提高反腐工作效果。黄风铮说:“第一是要提高一把手的作用和责任,既要负责处理本单位和本地方发生的腐败现象,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第二是积极提出一些政策与行政手续改革办法,如:简化、公开行政手续,避免给居民造成困难和麻烦,根除消极、腐败现象发生的土壤。第三是完善反腐败法律,如扩大财产申报对象范围和内容”。

实际表明,根据越南2005年反腐败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组织的活动实行公开化、透明化,制定和实施有关制度、标准、规则、职业道德准则,实行干部轮换等,在一些国家管理领域发挥了作用,有力打击、预防和遏制了反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提高反腐败工作效果,反腐败法修正案将做一定修改,如扩大官员的申报财产、收入范围,并将呈交国会审议通过。努力完善法律体系,克服各级管理干部收入、财产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不足表明,越南已经和正在大力开展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一个健康与发展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