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在本次会议上审议33项内容,不仅工作量巨大,更体现出完善体制以解决现实问题的紧迫要求。会议将为国家下一阶段发展奠定法律基础。
不让体制成为瓶颈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会议是在全国努力实现今年及今后若干年经济两位数增长目标的背景下召开的。为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资源、基础设施和科技外,一个紧迫的要求是及时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可操作的法律规定。正因如此,许多直接影响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发展、行政手续改革、组织机构安排和三级政府模式运行的内容被国会提上本次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不仅审议、修改、补充多项重要法律,决定大型项目,还体现了加快体制化进程,使各项主张政策早日成为发展的法律基础的决心。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开幕致辞中强调: “本次会议的核心任务是立法工作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会议体现了国会、政府和有关机构将党的主张体制化并立即施行,回应人民和企业要求,以及不拖延、不错失国家发展机遇的政治决心、主动精神和坚决、实质行动。国会、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方要抓紧落实政治局第17号结论和第十六届国会任期立法方向,确保符合质量和进度要求。”
在发展要求日益紧迫的背景下,完善体制不再是单纯的立法工作,而是发展主张能否及时有效落实的条件。国会不仅着眼于及时颁布法律,还主动缩短对已经过实践证明的问题的体制化时间,避免因法律漏洞而错失发展机遇。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阮长江认为: “政府和各机构提交国会的法律草案和决议草案都是紧迫问题,且已经过精心的准备。因此,国会8月非常会议将对民众生活要求、社会管理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做出回应。”
为发展构建体制
如果说召开非常会议体现了国会面对实践要求的主动性,那么更高的目标不仅是及时颁布法律,更是提升每项立法决策的质量。一部法律只有能解决实践问题并能在生效后立即发挥实效才有意义。因此,为实现这一目标,国会主席陈青敏明确指出: “国会各个机构、各个代表要继续革新立法思维。国会颁布的政策、法律要真正贴近实践;立法先行,为发展开路;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以法律的执行质量和效果作为立法活动的衡量标准。完善法律基础,有效处理实践中提出的紧迫问题。充分发挥一把手和各机构,特别是起草机构和审查机构,在政策法律制定颁布过程中的作用和责任。”
立法思维革新的要求表明,重点不再是法律和决议的数量,而是每项法律、决议颁布后的执行质量和效果。这要求每项法律草案从政策制定阶段就必须精心准备、充分评估影响并紧贴实践要求。只有当法律真正解决生活问题、为人民企业创造便利、疏通发展资源时,立法活动才算实现了国会所追求的创造发展机遇目标。
从会议将审议和决定的内容清单可见,第一次非常会议继续肯定了国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动革新,确保体制始终跟上国家发展要求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