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在农业生产为适应市场机制而必须转向规模化、商品化生产过程中,合作社模式也不得不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集体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目前,全国共有9200个农业合作社,社员730万,其中百分之70的合作社属于服务类型。过去几年,对农业合作社的共同认识是、农民开展资金、人力合作的组织形式,合作社主要为农民服务,涉及临时雇工,供应化肥、农药到收购、分配产品,商品消费。通过合作社,农民可以以合理价格出售农产品,实现收益,但合作社管理方式复杂,中间环节过多。跨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规模化、商品化生产时期,合作社模式出现了许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地方。因此,合作社模式要进行调整 ,从而继续发挥集体经济的骨干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做出积极贡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原部长、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咨询专家黎辉午说: “要提高对新时期、市场经济与融入国际时期农业合作社的作用、地位及经营特点的认识。新型合作社既提供服务,也开展经营,给社员与合作社都带来利益。新型合作社要具备扩大生产的能力,要主动寻找市场、企业、商家,这样才能保障农民的利益,才能实现规模化、商品生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并与市场紧密联系 ”。
对照2003年合作社法,新型合作社的根本区别在于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组的社员和劳动者,是生产资料所有人。他们自愿提供资金、生产资料、劳动力和智慧、经验。根据这项模式,合作社集体经济与私人经济不是对立关系,而是通过适当组织方式将社员个人的财产,如土地使用权、资金、劳动力等集中起来从事生产、投资和销售服务,直接参与生产和耕作中的部分环节,协助社员减少支出,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创造就业。近年来,在开展新农村建设计划过程中,越南颁行了一些政策和机制,旨在鼓励发展合作社,其中最重要的政策是贷款扶持。越南合作社联合会副主席阮文边说:“目前,国家主张把民间信贷基金转为合作社银行,动员合作社入股。该银行的服务对象是合作社,因此将能为合作社贷款提供更好地服务 ”。

目前,在越南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的19项标准中,投资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实现耕作地拼合交换、建设具有专业性质的庄园和手工艺村等,是为了提高农业经济效益,而合作社建设也符合这个发展趋势。多年来,许多合作社在引进应用先进生产技术,协助农民销售产品,推动种养结构转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稳定发展生产作出了重要贡献。许多合作社还参与制订地区规划,使农业产值从2006年的每公顷3100万盾提高到现在的5000万盾。许多合作社实现了收益,并将部分积累用于投资发展生产经营。在新发展阶段,通过模式创新,合作社必将发挥好自身职能,为改变越南农村面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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