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讨论会上发言时建议,需要完善地价制度,使其贴近市场实际,保持稳定、透明。
陈青敏表示:“应补充平衡国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资者利益这条原则;应建立明确的标准地块价值调整系数。地价表应采用五年周期,或者更灵活地,在价格出现显著波动时尽早公布调整方案。必须有独立、透明的核查方法,核实输入数据。应明确地价表的应用以及补偿、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赁费的系数,以避免价格博弈。应建立互联互通、实时更新的全国地价数据库。”
陈青敏强调,关键内容是调节地租差异和遏制投机;更加明确地将因规划、国家基建导致的升值归属规则制度化,避免投机扭曲市场。
对于《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许多代表关心交易发生风险时保护购房者的能力。河内国会代表团代表阮氏秋蓉建议从交易的开始就控制资金筹集:“关于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期房,购房者通常处于信息弱势地位,难以控制资金流,预售金可能变成一种集资形式,尽管项目未具备出售条件。应要求公布法理状态、担保和进度等信息,明确规定管理主体、放款条件和检查保留合同价值5%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