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强调该关税立即生效,且“已经过法律验证”。此举恰逢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驳回特朗普政府此前实施的大部分广泛关税措施。

此前,2月20日,在美国最高法院驳回特朗普总统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大范围对等进口关税后,白宫领导人宣布已签署行政命令,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新的10%全球关税,自2月24日起生效。该命令对一长串产品予以豁免,包括牛肉、番茄、橙子、药品、乘用车和部分重要矿产。与加拿大和墨西哥贸易协定范围内的产品也在豁免之列。
第122条允许美国总统在最多150天内征收最高15%的关税,以应对贸易逆差问题。此期限过后,任何延期决定都需获得国会批准。然而,特朗普总统表示,他将寻找其他方式征收关税而无需经过国会。他还声称,根据第232条和第301条生效的所有关税仍将继续“完全有效”。此外,美国政府还在利用第301条启动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这可能导致新的关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