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邀請您來參加開庭,時間具體如下:
第一次:2017年7月17日08點00
第二次:2017年8月17日08點00
如果您不能來參加的話,建議您用文件來寫明您對此案家的意見并說明缺席理由。提醒您:所交的文件必須經過領事館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