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律草案提出意见时,国会代表建议继续完善管理、监督投资优惠承诺执行情况的机制;实现投资数据透明化,推动外国直接投资(FDI)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的实质性对接。从提高引资质量的要求出发,林同省国会代表杨克梅认为,必须明确享受投资优惠的规定,将优惠与执行结果挂钩:“我建议将以下最低原则法律化:优惠与资金到位情况、技术转让、培训越南劳动者、国内附加值比例挂钩;只向可核查的合理费用提供支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时点;按违规程度收回优惠并要求偿还;制定不可抗力处理机制。”
财政部长吴文俊在国会作说明时表示:“法律草案也明确规定投资优惠政策,以吸引我们优先发展的行业、领域,特别是创新、科技、数字化转型;关注吸引投资的质量,与国内生产相结合。我们还提出必须有越南企业参与外国投资企业价值链的标准。在投资优惠中,吸引外资除按规模、时间和优先领域等条件外,还强调支持措施必须与产出结果挂钩,必须检查、监督并衡量结果。”
当天上午,国会就《人体组织、器官捐献、移植及遗体捐献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代表们对政府采纳代表和选民意见予以肯定。据此,草案已删除18岁以下人员登记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的规定;严禁从18岁以下活体身上获取不可再生的人体器官和组织。家庭成员间可再生人体组织捐献也收窄规定,仅在无合适成年捐献者时适用于亲兄弟姐妹,同时必须确保关于健康、咨询和同意等方面的严格条件。
下午,国会讨论《律师法修正案(草案)》、《收养法修正案(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