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指导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外商直接投资(FDI)吸引方向转为选择性招商,优先引进现代技术、高附加值、本土关联性强,并对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创新创意和提升经济自主能力有积极贡献的项目。
投资优惠政策要与实施成果及具体承诺挂钩,涵盖技术、研发、技术转让、越南劳动力培训、国内附加值比例、本土供应商发展、环境保护和守法合规等方面。不搞普惠式优惠;不追求项目数量和注册资金规模;不以环境、经济安全、数据安全、国防安全及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短期、低辐射效应的项目。
通知还强调,要完善战略投资者遴选、扶持、管理和监督机制;建设国家战略投资者数据库和国家一站式投资门户,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和数据互联互通。贯穿始终的目标是让FDI不仅进入越南,更要扎根越南,切实贡献于生产能力、技术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并推动越南在全球价值链中逐步走向更高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