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一致通过了《信仰与宗教法》草案,该草案规定了网络空间的宗教活动,体现了与数字社会发展同步的决心。

广宁省国会代表释清决和尚表示。“我建议进一步明确违规行为的识别标准以及相关主体之间的协调流程,尤其是在跨境数字平台上发现、预防和处理违规行为方面。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实践中识别的界限和标准之间的含义,明确宗教自由与利用宗教歪曲、煽动和分裂民族大团结力量的行为之间的区别。”

目前,网络空间已成为数百万教徒的第二信仰宗教场所。据政府宗教事务委员会报告显示,直接传教活动、通过社交媒体传教以及举行在线仪式已经变得十分普遍。

来自西宁省的国会代表黄氏清翠表示:“在法律中加入规范网络空间宗教活动的条款,是弥合法律与数字生活之间法律差距的一步。我建议增加关于核实在网络空间开展宗教活动的宗教组织和个人账户身份的规定。这不仅有助于国家管理,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维护合法性,帮助信徒辨别合法可靠的信息来源,使他们的信仰回归正途,维护正规宗教组织的声誉,并保障国家的文化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