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陈青敏就《投资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草案)》发言时,提出了四个主要问题,其中包括放宽投资者市场准入条件的趋势。国会主席强调,放宽这些条件必须由国会决定,以确保法律体系的合法性和一致性,并符合国际承诺,同时将激励措施与承诺和执行结果挂钩。
陈青敏指出: “特殊投资激励和支持必须与承诺和绩效挂钩。我认为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符合特殊激励条件的项目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特别是溢出效应、促进发展动力以及提升经济竞争力等标准。必须建立与产出挂钩的明确的监测、事后审计和追偿机制,而不能仅仅依赖投入承诺。”
国会主席陈青敏还指出其他问题,例如:将生态工业园区项目期限延长至最长70年,必须对此作出明确解释;加强外国直接投资与国内经济的联系,优先发展高科技项目、高附加值项目和环境友好型项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