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5次缔约国会议继续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全体会议。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出席并在主要讨论会上发言。

杜雄越大使全面阐述对公约实施的各项观点,包括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越南提交东海中部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以及在推动区域和全球海洋保护国际合作方面所做的努力。
除上述内容外,越南还强调在实施海洋保护与发展措施时必须以科学为基础的要求。这意味着实施过程必须始终建立在真正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以确保各国都能具备能力并有机会获得相关技术,从而最好、最有效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