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声明中,双方强调共同利益、相互尊重和历史纽带是双边伙伴关系的核心基础。双方重申致力于进一步深化多领域合作。
关于政治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地方合作,促进民间交流,同时鼓励两国各部门、各地方之间建立符合各自国家法律法规的合作框架。
关于经贸合作,双方确定经济、贸易和投资是双边关系的支柱;确认有必要充分、有效落实《越欧自由贸易协定》,以挖掘该协定为双方带来的潜力,特别聚焦现代先进技术、工业、农业、消费品和服务等领域。双方还一致同意加强国防;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和民间交流等领域的合作。
关于全球和地区合作,双方强调联合国的中心作用,以及维护基于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国际秩序的重要性;一致同意在欧盟—越南关系框架内深化合作,加强东盟—波兰关系框架以及东盟—欧盟关系框架内的合作。
双方重申支持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支持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并坚决反对一切违反国际法,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双方还重申维护东海及全球的和平、稳定、航行和飞越安全,以及不受阻碍的贸易的重要性。双方支持本地区的努力,以制定有效、实质、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