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根据欧盟合并条例批准了这笔交易,理由是该合资企业对欧洲经济区 (EEA) 的影响非常有限,不会引发任何竞争问题。因此,申请可以按照适用于不会造成重大竞争风险交易的快速程序进行处理。

尽管合资企业位于越南,但由于中国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和日本航空公司的全球营收额超过了欧盟法规规定的经济集中度门槛,这场交易仍需提交欧盟委员会审查。因此,欧盟委员会的上述决定被视为扫清了最后一个国际法律障碍,为项目按计划推进铺平了道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