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指出,气候变化直接负面影响人权的享有,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食物权、清洁用水权、住房权和生活在清洁环境中的权利。

安全的生存环境是人的基本权利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环境保护常被视为一种需要取舍的代价,或是伴随经济发展的附属任务。然而,从大城市空气污染、九龙江平原地区干旱和盐碱化,到北部山区山体滑坡等,现实一再证明:环境和气候损害对民众健康、生命和生计的影响最为迅速和深刻。

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技术处理或资源管理,更是党和国家对保护每位公民人身权、经济社会权的最高政治承诺。第75号结论在思维上实现了转折,明确了指导观点:"将人民和人民生活质量置于一切发展决策的中心;将保障安全、清洁的生存环境,保护每个人的健康、生命和生计作为最高目标。"

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嘉足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议的全国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计和可持续发展,是整个政治体系、各组织、企业、社区和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将人民和人民生活质量置于一切发展决策的中心。"

这一转变体现了向国际人权标准的靠拢,也可视作面对现实的严峻挑战,对保障人权的有力宣示。世界银行曾警告,气候变化可能"抹杀"近十年的增长成果,并使超过100万越南人重返贫困;过去一年的极端台风洪水也造成了数万亿越南盾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每一个经济项目,如果以城市空气污染为代价,或以九龙江平原地区农民的生计环境面临盐碱化为代价,都将变得毫无意义。第75号结论要求每年至少安排财政总支出的2%用于环境,坚决管控大型排放源、解决特大城市的污染问题,这些不仅是技术任务,更是保护公民正当健康权的行动。

保障生计与公正转型

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深刻的不平等性,最脆弱的群体——山区同胞、沿海居民、城市贫困人口——恰恰是受风暴洪水、山体滑坡和潮汐影响最严重的群体。

从人权角度看,国家主动保护弱势群体就是守住了社会公平的底线。第75号结论明确了行动方向:"重新规划居民区,将居民从高风险地区迁出,同时保障人民生计的可持续。"过去一段时间,数万户家庭已从危险区域迁出,数十万公顷稻田已转为虾稻共作或适应性农业模式,以保障粮食安全。

此外,当越南坚定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就必须面对"公正转型"的挑战。向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转变将改变就业结构,结论中提出的"实施培训计划、职业转换和绿色转型过程中的生计支持"方案,正是承诺不让任何劳动者掉队——即使在经济的重大变革中,人民的劳动权和谋生权也能得到完整保障。

可持续发展、能源转型和环境保护领域专家陶春莱评价道:"越南已承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在越南,环境保护不仅是为了当前经济发展,也是为了未来的可持续经济发展,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气候危机正威胁着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命权。越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颁布的第75号结论建立了一个全面、视野长远、覆盖至2030年和2045年的政策框架,将保障人权——从生命、健康到生计——置于应对气候变化一切行动的核心。这也是越南所追求的快速、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模式最高价值的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