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时间和地点如下:

第一次开庭:越南时间2026年5月28日上午7时30分。

第二次开庭:越南时间2026年6月5日上午7时30分。

开庭地点:金瓯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金瓯省新城乡孙德胜路301号(Số 301, đường Tôn Đức Thắng, phường Tân Thành, tỉnh Cà Mau)。

我院要求LEE, I-CHEN女士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如LEE, I-CHEN女士缺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