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在受理原告梁氏爱和(Lương Thị Ái Hòa)女士与被告Chiu,Liang-Chiu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8年3月7日8时整第一次开庭判决本案。如果Chiu,Liang-Chiu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8年3月12日8时整第二次开庭判决本案,开庭地址:越南平顺省藩切市阮必成路16号。

我院要求Chiu,Liang-Chiu先生按照上述日期和地址到庭参加。若Chiu,Liang-Chiu先生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