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经审理原告阮氏青竹(Nguyễn Thị Thanh Trúc)女士(出生日期:2001年3月25日,地址:越南芹苴市平城乡盛美C村)与被告Tseng Chien Hua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于2026年8月28日作出了第275/2026/HNGĐ-ST号的婚姻家庭案一审判决书,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婚姻关系:接受阮氏青竹女士的请求,准许阮氏青竹女士与 Tseng Chien Hua先生离婚。
原告阮氏青竹女士有权在自判决书依法送达或依法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被告Tseng Chien Hua先生有权在自判决书依法送达或依法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