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经审理原告谢金莺(Tạ Kim Oanh)女士(出生日期:2003年,地址:越南芹苴市禿衂坊泰安地区)与被告Hsu Ying Lin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于2026年8月28日作出了第382/2026/HNGĐ-ST号的婚姻家庭案一审判决书,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婚姻关系:接受谢金莺女士的请求,准许谢金莺女士与 Hsu Ying Lin先生离婚。

- 关于婚生子和共同财产:原告没有提出要求,我院不予以解决。

原告谢金莺有权在自判决书依法送达或依法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被告Hsu Ying Lin先生有权在自判决书依法送达或依法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