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在受理出生日期:1979年;居住地址:永隆同塔省红御县龙庆甲乡龙福村的原告黄文我(HUỲNH VĂN TÔI)先生与WU CHIN HUNG女士的离婚纠纷案。

案件判决开庭时间:

第一次:越南时间2018年12月07日上午8时

第二次:越南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8时

开庭地址:越南同塔省高岭市富美坊30号国道19号。

我院要求WU CHIN HUNG女士按照上述日期到庭参加。若WU CHIN HUNG女士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