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4月17日8时整在越南同塔省高岭市美富坊30号公路19号第一次开庭判处此案。若LIN MENG LIN先生缺席,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5月15日8时整在同一地点第二次开庭判处。

请LIN MENG LIN先生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出庭。若LIN MENG LIN先生缺席,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