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如果Chen Chao Chen先生不在场,则芹苴市人民法院将在其缺席的情况下依法处理该事项。
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出生于1981年,国籍台湾,地址台湾宜兰县五结村019邻,五结中路第2段,361/29号的 Chen Chao Chen,关于法院正在受理和审理邓氏仙女士与Chen Chao Chen 先生的离婚案,并要求 Chen Chao Chen 先生立即联系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侨郡安平坊阮文居街17A号,并解决与邓氏仙女士的离婚事宜。邓氏仙女士出生于2000年,地址芹苴市红旗县盛福乡盛福村。
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如果Chen Chao Chen先生不在场,则芹苴市人民法院将在其缺席的情况下依法处理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