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江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后江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出生于1976年,地址台湾,新北市新庄区子维坊021区卢子维209号的Li, Chia-Hung先生,关于 接受和解决案件号:18/2014/TLST-HNGD,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关于“原告潘氏玉娟(Phan Thi Ngoc Quyen) 女士,出生于1996年,地址,后江省州城县东盛乡盛顺村与Li, Chia-Hung离婚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后江省人民法院正在审理2024年3月25日第18/2014/TLST-HNGD“离婚”案。根据受理通知书,开庭审理时间定为:

-        第一次:2004 年 11 月 29 日07 小时 30 分钟

-        第二次:2024 年 12 月 27 日 07:30

-        不过, 后江省人民法院根据司法部2024年10月9日第2939/BTP-PL.QT号书面答复收到了司法授权的结果。

据此,台湾当局无法执行司法任务来测量不正确的地址。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77条之规定,后江省人民法院通知后江省人民检察院及诉讼当事人重新开庭审理如下:

-        第一次: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午 07:30。

-        第二次: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 5 点 30 分。

-        地点:后江省人民法院审判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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