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后江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后江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Huang, Pin Yuan 先生出生日期:1984年,地址中国台湾高雄市新兴区文昌里019邻和平一路215/11F  2。我院一审于20225月18日根据胡氏安(H Th An)女士的起诉状,审理胡氏安女士与Huang, Pin Yuan先生的编号27/2022/TLST  HNGĐ的离婚案,并作出日期为202321日的14/2023/HNGĐ-ST号判决书。

判决书内容如下:

1.    关于婚姻关系:准许胡氏安女士与 Huang, Pin Yuan 先生离婚。

2.   关于婚生子女:据胡氏安女士的话,两人没有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因此,我院不予解决。

3.    关于一审费用:胡氏安女士要缴纳30万越南盾。胡氏安女士已经根据后江省民事案件执行局2022年5月17日签发的第0000124号发票预交。

4.  关于司法委托费:胡氏安女士要缴纳20万越南盾的司法委托费。胡氏安女士已经根据后江省民事案件执行局2022年6月08日签发的第0000134号发票预交。

5.   此案当事人有权在以下时间内向本院提起上诉:胡氏安女士有权在收到判决书或判决书合法张贴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Huang, Pin Yuan 先生有权在判决书合法送达或张贴之日起1个月内提起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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