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TSENG YUNG SUNG先生(出生日期:1974年,地址:中国台湾高雄县大寮乡会社村009邻凤林三路373/15号),我院一审已经开庭审理武氏翘李(Võ Thị Kiều Lý)女士(出生日期:1981年,地址:越南芹苴市秃衄郡新禄坊福禄小区)女士与TSENG YUNG SUNG先生的离婚案,并于2023年6月27日就此案做出72/2023/HNGĐ-ST号判决书。

我院决定:

- 关于婚姻关系:准许武氏翘李女士与 Tseng Yung Sung 先生离婚。

  - 关于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据武氏翘李女士的话,两人没有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并没有要求解决。因此,我院不予解决。

- 关于一审费用:武氏翘李女士已经支付。

- 关于上诉权:自判决书合法送达或张贴之日起,武氏翘李女士有权在15日内提起上诉,Tseng Yung Sung 先生有权在30天内提起上诉,以要求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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