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HUO QIZHUANG 先生(出生日期:1990年,地址:中国山东省夏津县新盛店镇),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陈氏兰(Trần Thị Lan)女士(出生日期:1994年,地址:越南芹苴市泰来县长春甲乡中化村)与被告 HUO QIZHUANG 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要求 HUO QIZHUANG 先生立刻联系我院,或者以书面形式对解决你与阮氏垂庄女士的离婚案提出意见。相关文件必须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并寄给: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Số 17A, đường Nguyễn Văn Cừ, phường An Bình, quận Ninh Kiều, thành phố Cần Thơ, Việt Nam),电话号码:+84.292.3.820.067。

本通知发表一个月后,如果 HUO QIZHUANG 先生没有联系我院,也没有提出关于解决此案的任何意见,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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