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Chen Chao Fu先生(出生日期:1957年2月10日,国籍:中国台湾,护照号:133171276;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大同区思文坊013坎3段承德路108/5号),我院正在受理原告裴氏草(Bùi Thị Thảo)女士(出生日期:1984年,国籍:越南,身份证号码:072184010394,签发日期:2021年6月28日,签发地点:居住登记、管理及居民国家数据警察局,地址:越南西宁省新洲县新汇乡汇富村)与被告Chen Chao Fu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时间:
第一次于越南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8时00分;
第二次于越南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8时00分。
开庭的地点:西宁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西宁省西宁市宁盛坊宁中街区陈富路80号(Số 80, đường Trần Phú, khu phố Ninh Thạnh, phường Ninh Sơn, thành phố Tây Ninh, tỉnh Tây Ninh, Việt Nam)。
我院要求 Chen Chao Fu先生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出席调解和听证会,并参加案件审理过程。
如果 Chen Chao Fu先生缺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法规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