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新平郡居民潘克德说: “我们居民家庭都通过报纸、电台充分了解了有关信息。坊人民委员会也向我们派发了有关资料。总的来说,拿到资料后,我们认真研究,并提供意见。我觉得这就是人民民主、信息公开”。

民主还体现在征集意见的对象范围上。人民有权对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国家大政方针表达自己的意见,人民群众也从未像现在这样在有关政治体制、权力监督、维护宪法机制、确定立法执法机关领导人权限等的问题上公开阐述自己的观点。
司法部副部长、1992年宪法实施总结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代表黄世莲说:“我们征集到的意见涉及宪法序言和11章的内容。提供意见最多的是人权问题,共有500万条次,其次是有关经济制度、国会和政治制度的内容”。
短短三个月,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就征集到2600万多条次意见,这不是一个小数字。它体现了人民对国家根本大法修改过程的期待和关心。
泰国某院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彭萨表示:“我们看到了越南对于修改宪法的高度决心,并对越南此次修宪科学有序进行、信息充分公开感到高兴。越南体现了对人权问题的重视。这对越南人民是有利的”。

此次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所征集到的意见被视为宝贵财富。人民期待着自己的意见能受到重视并被宪法草案所采纳。因此,正确汇总人民对宪法草案的意见非常重要。这也体现了宪法制定过程中的民主。
国会主席阮生雄强调:“我们将接受,并在国会、中央、政治局进行讨论,而首先是在宪法修宪委员会、国会常委会进行讨论,其次是在国会讨论并向全民公开。不拒绝任何意见。重要的是,要集合大多数人民的意志”。
历时三个月的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征集意见高峰期已经结束了。修宪活动使人民群众能就国家大政方针提出不同的见解,提高了越南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性,同时有助于宪法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