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各项草案提出意见时强调,必须明确资源、能力、基础和专业技术支持机制;交办任务必须确保具备实施条件;协调必须明确牵头单位,进行同步准备并必须有指导文件。重要的是,风险必须及早发现,事故必须及时阻止,必要活动必须维持,民众必须得到更好保护。
关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工程保护法(草案)》,苏林强调:V6 26/10 TDDN LAM“必须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划分及指挥机制。公安为核心力量;管理、运营单位负责工程安全。协调必须有助于快速处理,不能责任模糊、缺位或重叠。这些内容必须明确,以确定管理责任,并向民众提供充分信息。”
对《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消防与搜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案》,苏林赞同削减行政手续的主张,但强调,减少手续必须与提高对象和流通管控效果同步推进。
此前,当天上午,国会举行全体会议,讨论《计量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