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阮黄元大使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关于海事、环境和预防海上犯罪等的国际法律文件为海洋治理和应对海上安全挑战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框架。

为确保海上安全可持续,越南呼吁各国尊重并全面落实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避免采取加剧紧张局势的单方面行动。作为东海沿岸国,其战略和经济利益与东海的和平与安全息息相关,越南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解决所有争端。